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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18761612306
北京语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是一所以语言文化教育和语言文化研究为特色和优势的综合类国际型大学,素有“小联合国”之称。
一、报名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身心健康、品学兼优,符合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二、招生计划
2019年计划招生41人,招生专业包括英语、英语(英西复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日语、日语(日英复语)、朝鲜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俄语、翻译(英语)、翻译(本地化)、翻译(汉英法)。
其中,翻译(本地化)报考科类限理科(浙江省、上海市不限),其余专业报考科类不限。各专业均招收中学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中翻译(本地化)、翻译(汉英法)还可招收中学外语语种为法语且具有一定英语水平的考生。
三、网上报名
2.报名材料
(1)必报材料:①个人基本信息;②高中课程成绩和排名、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③个人陈述;④社会实践证明、获奖或等级考试证书;⑤所在中学出具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对考生综合素质评定意见。
4.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不调剂。考生不得同时报考自主招生与志行计划。
四、考核及录取
2.考核办法。材料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核和体育测试,时间为6月15日,地点在北京语言大学校内,考核形式如下:
(1)专业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满分为220分,其中笔试满分200分(外语100分、语文100分),面试满分20分。
(2)笔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外语专业素养及创新能力。其中,笔试为外语、语文一张卷;面试形式为外语、中文综合面试。
(3)中学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笔试、面试的外语语种为英语。中学外语语种为法语的考生,翻译(本地化)、翻译(汉英法)部分专业课程采用英文授课,笔试外语语种为法语,面试外语语种为法语和英语。
(4)体育测试项目为:一分钟跳绳、立定跳远、实心球、50米。体育测试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档。体育测试成绩将作为同等条件下择优认定的重要参考之一,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5)专业考核和体育测试全程录像,考场和顺序抽签确定。考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信息。
3.资格认定。根据专业考核总成绩全国排序,英语考生和法语考生分开排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及认定专业。专业考核总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考生体育测试成绩、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择优认定。笔试成绩低于120分或面试成绩低于12分者,不予认定资格。入围合格考生名单6月23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4.录取办法。符合录取条件的入围合格考生,由我校审核录取。录取名单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并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五、优惠政策
1.入围合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我校在生源地本科第一批次对应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和生源地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线的,可按照认定专业予以录取。投档成绩按750分计算,非750分制的按比例折算,折算时四舍五入取整。
2.合并本科批次省份,第一批录取控制线按照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浙江省、上海市的入围合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生源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15分的,可按照认定专业予以录取。
六、报考要求
1.入围合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按照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及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2.考生高考专业志愿需按照我校认定的专业填报,未按要求填报视为自愿放弃优惠政策。非平行志愿省区,考生须在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平行志愿省区,考生须在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填报我校;单独设立自主招生批次省区,考生须在该批次填报我校。
3.浙江省、上海市自主招生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当年同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相同。江苏省考生高考选测科目须不低于B+B。
4.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七、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
2.加强信息公开,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严格实行高校、省市、教育部三级信息公开,经公示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
4.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八、其他
1.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3.我校自主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4.本简章由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3
电话:010-82303943
传真:010-82303135